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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适用范围

淇县图书馆读者证为“一卡通”,适用于本馆所有外借流通窗口。


二、申办对象

持本人身份证、军人证、驾驶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。


三、读者证办理

1.读者办理读者证需到三楼外借室办理。

2.读者在申办读者证时,需提供本人身份证(军人证、驾驶证或户口簿等)原件。

3.读者办证需认真填写办证登记相关信息,并交纳押金100元。

4.每证可借书刊1-2册,借期15天,到期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15天,还期加续期共30天。读者办理续借手续到馆办理。逾期不还的,按每超一天停借一天的方式处理,最长停借15天。

5.本馆读者证为免费证,实行一人一证制,限本人使用。

6.本馆读者证有效期为10年。


四、退证、挂失、补证

1.退证:读者退证时需归还所借书刊后,凭读者证、押金收据和本人身份证(军人证、驾驶证、户口簿等)原件,办理注销手续,退还押金;他人代办退证的,须同时持代办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(军人证、驾驶证、户口簿等)原件、押金收据及读者证,按相应规定办理注销手续。押金收据遗失不补,如丢失退证时须填写《淇县图书馆押金收据遗失声明》,并持有效证件和复印件,经馆领导批复后方可办理。

2.挂失:遗失读者证应及时挂失,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遗失者自负。

3.补证:读者证如果丢失或人为损坏,需交补证工本费1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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