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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须知

一、读者须持有效读者证或身份证进行登记后进入开架借阅室,阅览时每次限取阅1-2册,读者证在阅览室可借阅图书1-2册,借期为15天,到期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15天,还期加续期共30天。读者办理续借手续可到馆办理。

二、读者应自觉遵守公共秩序,保持阅读环境安静、卫生,严禁烟火,禁止大声交谈,接打手机,乱丢纸屑和随地吐痰,不可将图书随拿乱放,不要携带提包、书刊、食物进入借阅室。

三、图书价格超过押金100元时,应补交临时押金。

四、为维护广大读者的阅读权益,借书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,逾期不还的,按每超一天停借一天的方式处理,最长停借15天。

五、读者在办理图书外借时请仔细检查如有撕页、污损、图画等情况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,并加印记,以分清责任。如果读者将所借图书污损、撕页或丢失,应按照《淇县图书馆图书赔偿办法》进行赔偿。

六、室内设有防盗监测系统,在未办理完毕借阅手续时,请勿携带、私藏图书外出,否则将视为偷窃行为,按馆章有关规定严厉处罚。

七、成人借阅室儿童勿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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