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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馆须知

一、本馆向全县读者开放,读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读者证,经刷卡确认后方可进入馆内阅览区。

二、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也是文明窗口,您的衣着和言行举止,不仅是您个人素养的体现,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。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阅读环境,将使您心情愉快。

三、图书馆是重点消防单位,为了保证图书馆和包括您在内的读者的安全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品入馆。请不要在馆内吸烟、使用明火。

四、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,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良好的秩序、整洁的环境,请不要携带食品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,严禁在馆内乱贴乱画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、果皮等杂物。

五、请爱护书刊等公共财物,不要随意涂抹刻划,以免影响他人阅读和您今后的阅读。爱护公共财物,是每个公民精神文明的体现。

六、请维护馆内良好秩序,需要借阅的书刊办理好相应手续后方可带出馆。经出口通道时,如遇检测仪报警,读者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的询问。

七、请保持馆内安静。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,接打电话请勿影响他人。

八、使用图书馆内的计算机等设备时,要遵守规定,不做损坏设备的事。借阅电子读物时,要注意爱护保管,避免划伤。

九、欢迎广大读者对本馆的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、建议和批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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